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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旅游4月23日电 4月22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阶段性对宾馆酒店客房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023年“五一”假期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措施。按3月1日至3月31日宾馆酒店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实际交易结算金额),上浮超过5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予以查处。
《通知》表示,本政策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旅游市场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构成哄抬价格行为涨价幅度界定问题的意见》(鲁价调发〔2005〕65号)等文件规定,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淄博市宾馆酒店客房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3〕294号)同意作出。
《通知》强调,3月以来,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已发布相关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的,视为已对各相关经营者按有关规定要求履行告诫程序。经营者相关哄抬价格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通知》自2023年4月23日起执行。“五一”假期后,经监测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后,该价格监管措施即行取消。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告。(伍策 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