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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谈谈小说《尘埃落定》。《尘埃落定》出版于1998年,2000年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这使当时41岁的藏族作家阿来成为历史上最年轻的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03年,根据该小说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播出后也大受欢迎,获得当年电视剧金鹰奖。这本书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一出版就能迅速赢得读者的喜爱,20年后依然占据畅销书排行榜前列?我觉得这不仅仅是因为题材很好奇,故事很美就可以回答的。来看看权威评测吧。茅盾文学奖的评论说了什么?在获奖感言中尘埃落定,称其“具有浓郁的藏族文化意蕴,一种淡淡的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达的开阖”。
“藏文化意蕴”很好理解。小说讲述了西藏最后一个土司家族覆灭的故事,这种藏族文化意蕴自然贯穿了小说的所有台词。但是“幻彩”这个评论需要你耐心听我慢慢说。魔法色彩的直接来源是故事的叙述者,主人公麦基托西的傻儿子。在愚人的世界里,逻辑并不重要,所以他的叙述往往模糊了现实与幻想的界限,让故事散发着魔力。拜托,你为什么选择用傻子的眼睛看世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题目的四个字“尘埃落定”。这部小说讲的不是尘埃落定之后的故事,而是尘埃落定之前的故事。也就是说,在历史给了剧透的前提下,还原了一个已经灭绝的制度及其消亡的过程。这种史诗小说往往沉重而苦涩,于是阿来找了一个非常巧妙的叙事角度,一个傻子,以一个历史见证者的口吻讲述这个故事。傻子的眼睛有自己的滤镜,化繁为简。经过愚人的叙述,事情不仅不会让人感到混乱,而且还用清晰的节奏和舒服的语言讲述出来。
接下来,就让我们跟随愚者的目光,去看看这片土地上发生了怎样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20世纪上半叶,在汉藏边境的四川阿坝。这片土地由十八个藏族酋长共同管理。所谓土司,是自元代以来,朝廷任命的地方官员。他们在辖区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有自己的官寨,有专门的刽子手、书记员,有服从他们的活佛和喇嘛,有忠于他们的军队。同时,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和土地上的农奴都归土司所有,土司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大权——在一定程度上,土司在自己的领地上几乎等同于皇帝。
在阿坝地区,最大和最有力的土司是傻子的父亲麦琪土司。其麦土司领地的地理位置十分尴尬。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地处交界处,被各种势力包围,任何方向都没有地理上的突破。从麦琪土司的领地向西看,位于青藏高原的拉萨是藏人真正的权力中心。放眼东方,国共两党正处于激烈的战争中。两个势力的和平使者和暴力军,一共四个势力,先后来过这里。甚至还有从英国远道而来的传教士,他们漂洋过海,骑着毛驴在这里传教。麦土司的政治地位更加尴尬。小说开头就写了麦琪土司与邻居王波土司发生矛盾,于是麦琪土司带着五个公章去了民国四川省军政府告状。这听起来有点混乱。前面说过,麦琪土司的疆域和权力是清朝皇帝给的,吴品的官印也是皇帝颁发的。但是故事发生的时候,已经是国民政府执政的时代了,他只好向军政府告状。
在这样一个封闭的区域里,几股不同的力量在共同作用,而这些力量又无法整合,那么巨大的裂变必然很快就会发生。在一般人看来,这种情况就是一塌糊涂。我们应该从哪里开始?我们来看一下交织的剧情,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麦琪土司家族的内部纷争,第二部分讲的是麦琪土司与其他土司、国共两党的外部纷争。注意,我们跟随的是愚者的眼睛。请永远记住这点。
麦家的内部矛盾来自三个男人:土司本人,土司长子,土司次子,即傻子本人。这就像一个权力的三角。三个人互相制衡,又爱又杀。
傻瓜的父亲是人人羡慕的敬酒者。傻子的哥哥是土司的孩子,也是第一个去世的藏族妻子。他机智、聪明、勇敢、能干。13岁的傻子是土司和第二任汉族妻子的孩子,既不机智也不勇敢能干。小说是这样描述一个傻子的,说他出生一个月的时候笑不出来,两个月大的时候用眼睛回应不了任何呼唤。而且,如果他咧嘴一笑,一滩口水就会从他嘴里掉出来。而长大的傻子也好不到哪里去,经常会表现出非常奇怪的行为。
先说一个傻子和他哥哥的关系。与常见的敬酒兄弟不同,麦琪兄弟感情深厚,但这一切都有一个不可动摇的前提,那就是弟弟是个傻子。大家都知道,傻子永远成不了土司的继承人,他的兄弟会心疼他,毫无防备。所以,这个哥哥的爱,不是对他的“弟弟”,而是对他的“傻弟弟”。
但这一切都逐渐改变了。麦基土司家族每次面临重大决策的时候,傻子总会想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点子,但巧合的是,最后的事实总是证明傻子的意见极其正确。真巧。让我们看一个例子。
有一年春耕,所有的农奴都在等麦基土司决定今年种什么粮食,于是麦基土司把他的两个儿子叫来,询问他们的意见。大儿子说要种有价值的罂粟,傻儿子随口说要种普通的小麦。那么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秋天来了,小麦土司家大丰收,而另一个土司家却严重饥荒。在这场游戏中,傻瓜赢了。
比如两个儿子分别被父亲命令去守卫南北交界的粮仓。聪明的哥哥把粮仓建成了南方边境的坚固堡垒,却遭到了周围土司的攻击,最终失守。一个傻子的弟弟脑子发热,下令把北方边境的粮仓建成开放式,然后以十倍的高价出售粮食。谁知,它吸引了许多商人来到这里进行自由贸易,甚至逐渐在周围形成了边境市场,给麦琪家族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在这场游戏中,傻瓜又赢了。
在这种一遍又一遍的恶毒敲打下,傻子逐渐成为麦基土司接班人的有力竞争者。哥哥对傻子的爱慢慢冷却,取而代之的是嫉妒和仇恨。他甚至歇斯底里地质问傻子,问他:“你是不是在装傻?”
如果兄弟之间的纷争来自土司皇位的争夺,那么老土司和他的两个儿子之间还能有什么纷争呢?
聪明的长子一方面是老土司的希望,但另一方面也是老土司的威胁。因为一个新英雄的诞生一定意味着另一个英雄的老去。麦老土司并不是小说中毫无存在感的老人。可以说人老心不老。对外,不断挑起与周边酋长的战争,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在内心,他并不心软。为了占有下属的漂亮妻子,他不惜残忍地陷害并杀害自己最忠诚的下属。当然,野心勃勃的老酋长也很不愿意继承王位。到什么程度?在不得不向长子宣布辞职后,他突然病倒了。讽刺的是,后来大儿子被仇人杀了,他也没有表现出多少丧子之痛。反而大病初愈,神清气爽,仿佛获得了重生。
大儿子死后,把皇位传给小儿子是老酋长唯一的选择,但他坚持把小儿子留在遥远的北方边境,迟迟不提传皇位的事。聪明的大儿子到死都不明白父亲对自己的敌意,而傻子早就把这一切看得一清二楚。在我哥哥的葬礼上,傻子看着他的父亲说了这样一句话:“他的头白得像雪山,但他的脸却被火化他儿子尸体的火烧红了。”
在这里,我们再仔细看看这个傻子:一个连基本的生活常识都不知道的傻子,却主张种小麦保证粮食供应,还能以贸易代替战争。这绝对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其思想的先进性甚至超过了他所处的时代;他对父子兄弟关系的理解也很清楚。他的哥哥爱自己又怀疑自己,他的父亲重视他的哥哥又讨厌他。随着他的手一挥,他抖落了覆盖在他家庭纽带上的面纱,暴露了它赤裸裸的本质。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傻子似乎比大多数人聪明得多,所以不仅傻子的父亲和哥哥怀疑他在装傻,就连读者也会怀疑他是真傻还是假傻。这不是一个可以按常理解释的数字,“一个聪明的傻子”,这本身就是语义矛盾的。小说里,除了魔法这个词,真的似乎没有更合理的解释了。
这个聪明的傻瓜怎么了?其实他的聪明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能看到本质,二是承认事物的本质。在文明人的世界里,正是因为文明的掩护,所谓的聪明人有时会看不到事物的本质。比如一个傻子的哥哥被罂粟代表的金钱所吸引,忘记了食物的高贵。有时候,聪明人虽然看到了事物的本质,却装作看不到。比如在血浓于水的亲情外衣下,人们羞于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然而,所有这些固有的禁忌并不适用于傻瓜。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个傻子,他有勇气挖出真相,也不会害怕。
我们前面说过,《尘埃落定》具有很强的史诗性,但任何具有史诗性的小说都很少使用第一人称,因为面对众多的政治集团和复杂的人物关系,上帝视角是最好的写作角度。作者阿来选择了一个傻子的视角,其实是他自己的问题。但恰恰是愚者的视角给他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因为史诗往往要理性,也要承担官方言论的重任,而愚者却有特权讲述他们眼中形象化、感性化的历史。没有人会去深究他口中的历史是否足够官方和规范。因为如果要用官话的口吻来讲述土司制度灭亡的故事,那么这部小说会比现在沉重得多。赖并不想写一部像编年史那样有条不紊的史书,更不想按部就班地解释官方的历史价值观,于是选择了一个看似愚蠢的人来打乱这一切秩序。小说中用这样一句话概括,就是“傻子往往不爱不恨,所以只看到基本事实”。这里的基本事实是,即使未来没有国民党军队和共产党军队的到来,由于父子之间的权力争夺和麦琪土司家族内部矛盾的激化,它也离灭亡不远了。
听完内幕,我们来说说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实上,茅盾文学奖评论中的魔幻色彩一词可以在麦琪家庭内部矛盾的线索上得到逻辑解释,但接下来关于外部矛盾中的魔幻色彩的解释即将开始失效。
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麦琪家族的内部矛盾是由三个人组成的:老土司、长子和次子,而外部矛盾是由聚集在麦琪家族领地上的各种人组成的。各种势力错综复杂,但在一个傻子眼里,他只用一个道具就把它们都串联起来了,那就是罂粟。成语“尘埃落定”在英语中有相应的谚语,叫做dust selltles,翻译得再好不过了。但著名翻译家葛浩文夫妇在翻译中并没有选择这句谚语,而是将书名翻译成了红色罂粟花,意为“红色罂粟花”。这个翻译其实很有意义,因为红色的罂粟是推动小说情节向前发展的关键。即使没有红罂粟,土司的灭亡也是不可避免的,但红罂粟是一种凶猛的催化剂,十八土司领地的剧烈动荡应该是从这朵神奇的红花开始的。
这朵红花是南京国民政府特务黄带来的。他远道而来,不仅带来了先进的枪支和现代化的军队管理方法,还带来了罂粟籽。在专员黄的指导下,土司在自己的地盘上种植了一片罂粟,果实长大后刮去浆状物,提炼成鸦片,赚取了前所未有的惊人财富。这时,小说开头那个和麦琪土司发生过冲突的土司王波又来了。为了获得罂粟籽,他与麦琪土司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麦家的傻儿子也给这场战争起了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叫罂粟战争。
注意了,神奇的地方就要出现了。书中对罂粟战争的描述,对我们现代人来说,简直不可思议。虽然双方都已经有了机枪等现代化武器,但他们的主要作战方式还是依靠巫术。两个酋长在边境聚集了大量的女巫对敌人施魔法。僧侣们手持宝剑,大汗淋漓,做着夸张的动作。作为战斗的结果,麦琪家的喇嘛们用巫术将大块的乌云溶解成柔软的白云,并融化了本该降雨的冰雹。同时,他们还通过巫术让王波酋长的领地降下鸡蛋大小的冰雹,摧毁了他们所有的庄稼。众所周知,小说虽然是虚构的,但情节发展一定是有逻辑的。这场罂粟战显然不合逻辑,但作者可以自圆其说。为什么?还是因为叙述者是个傻子。在傻子眼里,逻辑没那么重要,现实和幻想的界限没必要那么严重。
虽然罂粟战争以小麦吐司的大获全胜而告终,但其他吐司却是靠偷种子得到的。很快,所有的土地都种上了红色的罂粟,这样就没有人再种粮食了。下面的故事与我们先前所说的有关。小麦吐司获得了大丰收,而其他所有吐司都陷入了严重的饥荒。
这时,另外两个重要的土司家族出现了,荣公土司和拉舍巴土司分别找傻子借粮。容土司是十八土司中唯一的女土司,她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儿,名叫塔纳。一个傻子被塔娜的长相给甩了,白白给了他们很多吃的。然而,拉舍巴土司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他跟傻子撞了个钉子,没借到吃的。傻子的所作所为看似被一个女人冲昏了头脑,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却出人意料:拉舍巴土司在路上抢了荣公土司的粮食。一方面使得荣公土司不得不投靠麦琪家族,同意将自己的独生女嫁给傻子,使傻子成为荣公土司的合法继承人;另一方面,也为麦基家族攻击拉舍巴土司提供了绝佳的借口。故事讲到这里,越来越难以解释那个运气好的傻子一个人发生了什么。大家都坚信,这个傻瓜故意设下圈套,让两个烤面包片的人上钩。
随着时间的推移,酋长之间的斗争愈演愈烈。正当土司们在熬一锅粥的时候,汉人悄悄的来了。先是国民党军,国民党军溃逃后,解放军的汽车大炮又轰隆隆响了起来。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整个故事是从一个傻瓜的角度讲述的。傻子也不可能理解政党这个复杂的概念,所以作者再一次把复杂删除,用颜色区分,让它变得简单。在傻子眼里,有四种人:红汉人,红藏人,白汉人,白藏人。红汉指共产党,白汉指国民党。
荣土司要打共产党,拉舍巴土司要投降,王波土司最有意思。他不知道共产党是什么,所以他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如果麦琪土司抵抗共产党,他就投降,如果麦琪土司投降,他就抵抗。傻子赶紧说出了上帝的预言,说他觉得以后不仅没有小麦吐司,所有的吐司都没了。而且他还说,土司官寨倒塌的时候,会升起大量的灰尘,等尘埃落定,就什么都没有了。果然,没过多久,解放军的大炮轰炸了麦琪家的官寨,留在村里的土司和他的妻子都死了,历史上的土司制度就这样匆匆结束了。
小说最后一章,傻子这样评价自己。他说他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但也不是智者。他只是在土司制度即将结束的时候,来到了这片陌生的土地。傻子出生的年代很关键,去世的年代更关键。他短暂的一生,就是从地动山摇开始到存在了几百年的土司制度崩溃的几十年。作为一个小说人物,傻子是最后一个土司的最后一个儿子,他的人生有终结土司制度的使命。小说里说:“第一,国家强大的时候,封了很多土司。后来国家再强大,土司就要被淘汰了。”傻子作为小说的叙述者,也有责任向大家解释他的家庭灭亡的原因。当国家积贫积弱的时候,可能需要用土司制度的软政策来定边疆,但是当国家强大到可以控制边疆的时候,土司的末日就到了。
仿佛傻子都能读懂读者内心的疑惑,他自问自答,在小说的结尾说:“上天叫我去看,去听,置身其中,超然物外。正是为了这个目的,上帝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瓜。”至此,我们得到了最官方的解释,即小说中主人公的个人认证:作者为了让他置身其中,置身事外,把他弄得像个傻子。
这是故事的结尾。这部小说是根据藏族贾蓉部落的历史写成的。阿来的父亲是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商队首领,他从父母那里得到了丰富的真材实料。但阿来非常反对把《尘埃落定》贴上“藏族文学”的标签。他自称是“用中文写作的藏族作家”。虽然故事发生在藏族人身上,但爱恨情仇、生死存亡是世界各民族共有的,而不是任何一个民族的专利。也许你不是今天听故事的藏族人,但你能充分理解小说中的喜怒哀乐,生与死的痛苦。这是跨种族的共性,也是小说《尘埃落定》的非凡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