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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任重远
著名“国学大师”南怀瑾于2012年9月离世,迄今已逾6年,但他的遗产归属仍然悬而未决。
争议的双方,是南怀瑾的子女和他生前的常随学生郭姮妟。从公司股权、著作权到遗物,双方在台湾和内地已经连续打了5、6年的官司。
3月12日,一篇以“南怀瑾先生法定继承人”署名的《紧急通报》在网上流传开来,提及“南怀瑾先生在太湖大学堂的遗物已不在太湖大学堂及南怀瑾先生办公居住处,且不知去向。”
这算是持续了6年多的南怀瑾遗产争夺战的最新进展。
此前的2017年8月28日,南怀瑾的子女在苏州市中级法院起诉郭姮妟和太湖大学堂返还遗物案,苏州中院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郭姮妟认为,南怀瑾的藏书应归其生前在台湾创办的东西精华协会所有,不应归为遗物,但同意归还其他随身物品。
遗产中社会影响最大的是南怀瑾著作权的归属,正在等待上海市高级法院的二审,涉及版税收入每年数百万元。2017年4月,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南小舜胜诉,复旦大学出版社以及台湾老古公司已向上海高院提起了上诉。
台湾老古公司是南怀瑾生前创办的出版公司,后将股权转给了郭姮妟。南家子女对股权转让行为的真实性也提出了异议,目前案件正在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
遗产争议的由来
从上海虹桥机场出发,经沪渝高速往西南行90公里,便到了南怀瑾生前居住的太湖大学堂。学堂占地282亩,隔着墙就能看到太湖,隶属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2006年南怀瑾刚搬到这里时,到上海的高速还没有通,开车过去要两三个小时,时常还会走错路,到苏州市也要两个多小时,被他称作“鸟不生蛋”的地方。
时至今日,七都镇已经打出了“音乐国学小镇”的招牌,发展文化旅游。最重要的两张名片,就是南怀瑾和费孝通。不同的是,费孝通并未长期在此居住,只是1936年到该镇的开弦弓村做社会调查,后来写出名篇《江村经济》。太湖大学堂则已获批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不得随便拆除。
太湖大学堂坐落于东西精华农科(苏州)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上。其所有建筑物属于东西精华农科(苏州)有限公司,是南怀瑾生前最后六年的居住地。
1985年,南怀瑾离开台湾之后,直到去世,便一直和李素美姐弟及其家人共同生活,那时郭姮妟刚刚12岁,李素美和弟弟李传洪都是他的学生。近30年间,南怀瑾的住所都由李家人提供,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还有其他的常随学生,但子女一直不在身边,只是偶尔过来探望。
郭姮妟尊称南怀瑾为“太老师”,她自称1998年按照南怀瑾的嘱咐,辞去了在外国投资银行的高薪工作,出任南怀瑾的老古文化出版公司总经理。南怀瑾去世后,她拿出了赠与文件,称南怀瑾早在2003年已将全部著作权都捐赠给了老古公司,因此南怀瑾的著作权已经不属于遗产的范围。至于老古公司,相关股权也在2004年转让给了郭姮妟。
2014年,南家子女对老古公司的股权转让提出异议,并在台湾以多宗刑事及民事起诉了台湾老古公司郭姮妟、编辑赵培珍、陈丰美以及李素美、李传洪和在南怀瑾身边担任针灸医生的余正如。紧接着,又在浙江、北京、上海等地提出了老古公司侵害南怀瑾著作权的诉讼。
他们认为,著作权捐赠书的行文风格存在疑点,不符合南怀瑾的表达习惯,并表示生前未听父亲提过此事,这也不是南怀瑾的做事习惯。
南家子女认为,李素美和郭姮妟与南怀瑾常年在一起生活、工作,有可能获取了其父亲签了字的空白文件,事后再打印上的著作权赠与书。一个重要的疑点是,内容与落款时间行列的不平行,很可能不是一次打印的。
老古公司的股权转让虽然不涉及文风问题,但基于类似的理由,也存在造假可能性,因此都应认定为无效,属于遗产。
由于南怀瑾并没有留下遗嘱,子女们认为他生前对老古公司股权和著作权的安排并未真实发生,主张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由子女们来继承老古公司股权和著作权。
郭姮妟则提出,南家子女对捐赠书的质疑是没有道理的。这份捐赠书已经经过法庭委托及南家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充分鉴定其真实性。此外,南怀瑾也在自己生前出版的多部作品中提到,不会把著作权留给子女当饭吃。
在子女方看来,父亲这些话的意思不过是要子女自食其力,如果法院最后判归子女所有,他们一分钱也不会要,捐赠给公益基金会,专门用来研究、推广南怀瑾的思想和文化精神。父亲的理想是“公天下”,肯定也不会把著作权送给某个人或某家机构。
他们认为,鉴定的结果只能证明捐赠书上的签名确实是父亲所写,但内容是不是父亲的意思,并不能通过鉴定来证实。
双方决裂之后,南怀瑾生前的工作人员和部分学生们也分边站队,各有自己支持的一方,讲述了两个不同版本的故事。
更多的学生则保持缄默,担忧南怀瑾的事业是否会由此而遭受挫折和影响。
李家的人讲述与南怀瑾的三十年缘分
李素美、李传洪姐弟和南怀瑾的相识,要追溯到1980年代的台湾。当时南怀瑾已在岛内颇具声名,经常开班讲课,各界人士纷纷来听,李家人因此和他结缘。
据李素美回忆,她有一次参加了南怀瑾举办的“禅七”(七日禅修),到第四天,她突然明白了生命的本质、人生的意义,如获重生之感。由于她看到父亲对教育和慈善事业的投入,与南怀瑾的行愿是一致的,所以姐弟俩同心发愿伴随南怀瑾协助他的文化事业。
认识南怀瑾之前,李素美的生活和普通的家庭主妇一样,年轻时期在台北市的核心地段拥有名表的行销代理,平时会烧香拜佛和打坐,空闲时与好友打麻将。她自己开玩笑的说,如果不去寺庙的路上,就是与好友在家打牌照顾小孩。
郭姮妟的童年记忆也是如此,直到现在,她还能够模仿寺里法师用闽南语说法的语调。烟雾缭绕的寺庙、冗长的说法、反复的叩拜让年幼的她常感疲惫,有时坐在那里就睡着了。她特别羡慕那些去基督教会的小朋友,因为有糖果可以拿。唯一的愉快记忆是浴佛节的时候,浴佛圣水很好喝。后来在美国,南怀瑾指导她学习《楞严经》,也受到这段幼时经历的熏陶影响。
1985年,67岁的南怀瑾受政局牵连离台赴美,李家姐弟一家陪同南师前往美国。此后,南怀瑾便和李素美姐弟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从美国到香港到上海,后来再到苏州的太湖大学堂,直到去世。
在此期间,南怀瑾身边也有其他学生或长或短地跟随帮忙,但住所一直都由李家人提供,他们也照顾南怀瑾的生活起居,为他打点大小事情。
在《禅与生命的认知初讲》一书中,南怀瑾提到:“所以我讲这二三十年来,从台湾一直到现在,修铁路也好,搞什么也好,只有两三个疯子,传洪啊,素美啊,跟着我乱疯。”
郭姮妟是这一过程的见证者,她告诉《凤凰周刊》,只要是南怀瑾想做的事情,就是中华民族的事情,他们就会一心一意护持,把这当作自己的使命。
“我外公经常说,南老师行的是菩萨道。一定要好好的跟随着他、照顾好他。每当农历过年前他会打电话特别关照我们春节不必赶回来,南老师那里的事重要。南老师经常在春节时打‘禅七’,嘱咐大家过节期间把握时间好好用功。”她说。
郭姮妟的外公名叫李土,曾是台湾板桥林氏家族的管家,后出来创业。他为李素美、李传洪姐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但自己一生简朴。郭姮妟记得,外公告诉她,不用太辛苦念书,去读什么博士,只要你们不乱花,我给你们攒的钱,足够你吃三代人都吃不完。但他同时强调,“我们家的钱,都要用在教育和菩萨的事情上。”
南怀瑾的美国学生包卓立曾经工作于华尔街的一家衍生品对冲基金,后来辞职,跟随在南怀瑾身边学习了近10年,回国之后,每年仍要花费2到5个月的时间去拜访他。对于李家人对老师的悉心照顾,他印象很深。
“凡是老师的东西,素美、传洪总是给他最好的,比他们自己用的还要好。老师的和服都是托朋友去找东京最好的师傅做的,照片是英国皇家的摄影师拍的。风衣等等也是巴伯瑞,有一次从四川请了一个掏耳朵的师傅过来给他采耳,光花费就一万多元。不是说钱多钱少,就是心意。我想很多人对爸爸妈妈都不一定能做到这些。”包卓立说。
郭姮妟领《凤凰周刊》记者参观了太湖大学堂的主楼二楼。这层楼平时单供南怀瑾和李家人居住使用,客人们要住去别的楼。
考虑到南怀瑾年纪大了,走路辛苦,他的套房前后各有一个卫生间。他卧室旁边的那个卫生间,门口有一条不长的走廊,直通郭姮妟卧室的侧门。“这里就是考虑到他毕竟九十多了,万一有点什么意外,我马上就能过去。”她说。
整个三楼都是太湖大学堂的图书馆,这里存放着台北东西精华协会几十年来各方收集的藏书。有些南怀瑾在台湾时就带着,跟着他几经辗转来到这里。
郭姮妟说, 1970年南老师在台北创建东西精华协会时,就提出了中西结合的理念,在章程中规定了协会的宗旨是“一、复兴并阐扬中华文化,促进东西文化精粹之交流。二、谋求端正世道人心,安定社会,并积极筹办社会慈善福利事业”。正是这样的理念,让李家人三十年来对南怀瑾一直如此竭尽全力的支持。
“我们不是把他当作一个明星来看待,像追星族一样,所以对他这么好。而是真的认同南老师的精神,现在他不在了,该做的事情,我们也会继续做下去。”她说。
南怀瑾文化传播的支持者
包卓立告诉《凤凰周刊》,南怀瑾的很多工作,都由李传洪他们在背后奔走、支撑,包括很多财政上的支持。但他们从来不去讲自己的贡献,为了突出南怀瑾,才对南老师的文化事业有更大的帮助。虽然南老师本人已经很出名了,但影响力自然是越大越好,他们希望当更多人知道南怀瑾后,他的理念也能得到更好的传播,没想到后来却被人攻击。
例如1989年,南怀瑾作品在大陆首次发行的事情,就是李素美去找的复旦出版社。出版社开始担心,这个人在大陆并不出名,书可能卖不好,她捐了20万人民币才顺利出版,包括《论语别裁》在内,一共三本。
令人欣慰的是,当时大陆关于《论语》的书基本都是学术类,南怀瑾的这本《论语别裁》因为语句通俗,很快销售一空,一年不到的时间就出到第18版。掀起了一阵“南怀瑾热”。
“那时改革开放刚开始,南老师的书也算是填补了一块传统文化的断层。如果没有那20万,晚几年再出,影响肯定就不会这么好了。”复旦大学出版社邵丹说。
据李素美介绍,1988年离开美国后,南怀瑾心系祖国,但碍于当时两岸的政治环境和文化背景,就先选择在香港落脚。
“当时个体户开始兴起,我们在香港成立数家公司,以商人的身份对内地进行投资,其中盈利的钱有的以南老师名义捐给了各大学院校及慈善事业。其中最为人所知的是捐赠厦门南普陀寺的禅堂,在南普陀寺的系列课程也是南怀瑾回到大陆的首次授课,即后来广为流传的‘南禅七日’讲座。”李素美说。
李素美出示了一张捐款清册,捐助对象以大学和寺庙为主,如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也有救灾,以及希望工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官方基金会,都有汇款凭证及捐赠证明。
据李家人介绍,上世纪90年代,南怀瑾想为家乡温州修建金温铁路,首期启动资金也是李传洪卖掉土地筹集的,这块土地是父亲留给他的,位于台北黄金地段,如今已经升值数十倍。他们觉得为了南老师倡导的事业,这些事是不足挂齿的。
李素美母女称,除了在经济上提供支持,她们还亲自投入到这些工作中去,例如儿童读经项目,她们就是最早的推动者之一,一起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其中大都是贫困山区,教材多半赠送,其中教材是由南老师指导、郭姮妟主编,结果收效非常显著。郭姮妟认为这些亲力亲为的工作为她积累了日后开展教育工作的经验。
南怀瑾去世前三个月,最后一次公开演讲就是对吴江太湖国际实验学校第一届毕业生的“临别赠言”,他特别提到了郭姮妟办学的辛酸经历和贡献,并让学生们向郭校长学习,做一番事业,断定这些孩子必将成为顶天立地、有用的人。
对于遗产纠纷发生后出现的对于李家人的质疑声音,包卓立多次强调一个问题:如果他们真的像那些人描述的这样不可救药的恶劣,为什么被认为是“圣人”的南老师会和他们一起生活三十年?毫无疑问他有太多的支持者,他有太多的选择,随时可以离开。
据郭姮妟回忆,在南怀瑾去世之前,从未听说过有人对李家人与南老师的关系提出任何不满和指责。
捐赠书真伪是最大的争议
在法院的诉讼中,郭姮妟提供了南怀瑾亲笔签名的捐赠书和股权转让协议,来证明他在生前已经作出了处分,将著作权赠与台湾老古文化事业公司,将公司股份转让给她,因此都不能归入遗产的范围。类似的处分,还涉及苏州与实验学校有关的一家公司。
台湾老古文化事业公司是南怀瑾于1970年创办的出版机构,在他生前,他所有著作都是由台湾老古编辑,经南怀瑾本人确认后出版发行。一直以来大陆出版社的简体字版,也都是由老古授权发行的。
南怀瑾曾经讲过,自己办出版社的原因是,一本书能不能出,不用看别人脸色,大不了出了以后不好卖。另外也可以掌握文稿的决定权,不必在乎编辑的修改意见。
郭姮妟称,1998年,她根据南怀瑾的吩咐,辞去了自己在外国投资银行的高薪工作,出任老古公司总经理。2004年,公司办理了股权变更,董事长由南怀瑾变更为郭姮妟。据她介绍,就是在这个时候,老师做出了这些安排。
南家子女怀疑郭姮妟所提供的证据是伪造的,即便签名是南怀瑾手写,内容也有可能是后来才加上去的。
南怀瑾的儿子南国熙注意到,股权转让协议落款的同一天,南怀瑾还手写过一张条子,要求“监察人由陈照凤替换古国治”。
他认为,这个南怀瑾亲笔写的条子肯定比只有签名是手写的转让协议效力更高,条子上写着让陈照凤做监察人,如果协议是真的,怎么还会要求把陈照凤名下的股份转给郭姮妟呢?根据台湾法律规定,没有股份是不能做监察人的。
郭姮妟则认为:“这个条子恰恰可以说明,老师在那一天确实做了关于老古股权的安排。”
她进一步解释,2004年那次股权变更之后,她就取代南怀瑾成了公司的董事长和大股东,工商资料都是公开的。此后老古公司出版的书籍,发行人也从南怀瑾一个人变成了南老师和她两个人,这些更是每个人都能看得到的。这时距离老师去世还有8年时间,如果都是伪造的,怎么可能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瞒过这么久。
她向《凤凰周刊》强调,无论是著作权的捐赠书,还是股权转让协议,都已经被南家子女所指定的鉴定机构反复鉴定过,确认是南怀瑾的亲笔签名。并将南怀瑾作出这些安排的理由解释为“传承”。
“文件可能是拿空白签名套印的”,这一质疑已经在双方的多起诉讼中反复出现,不同法院的态度不尽相同。
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法院认可了南家子女的质疑,没有认定捐赠书是南怀瑾的真实意思。但在苏州市中级法院,针对实验学校有关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法院对协议的真实性予以了认定,并认可了郭姮妟一方关于“传承”的解释。
法院认为,南怀瑾作为一名极具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对其原始签字的重要性理应有清醒认识,其在该通知书上亲笔签名系出于对持件人的充分信任,应为其对股份转让已予以确认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院进一步指出,就南怀瑾与郭姮妟及其家人的关系而言,南师以其学识、智慧传人,而郭姮妟及家人一直以来围绕南师经营、处理涉及其名义的俗世之事,南师将以其名义设立的公司股权转让予郭姮妟,不仅仅是普通商业意义上的股权转让交易,更是南师对郭姮妟长期辅佐追随、传承其理念的一种合理安排。
两个案件都为一审判决,目前,败诉的一方都已向高级法院提出了上诉,等待二审。
和南家子女声明要将遗产捐出设立非盈利机构一样,郭姮妟也强调她和她的家人不是为了经济利益,只要看看他们几十年来对南老师事业的默默支持和奉献就不难明白。
在她看来,从老古公司到实验学校,其实是一脉相承的。通过出版和教育,两条腿走路,去推广和践行南怀瑾的文化理念。这是老师事业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他的安排和嘱咐,因此不能放弃。
目前,实验学校已经迈入第十个年头,第一批毕业生已经参加高考,有考入北京大学的,也有进入美国顶尖设计学院的,这说明南老师教育方式的效果已经呈现出端倪。学校的很多课程都用到了南怀瑾的作品,若失去著作权,则现在正在进行的大量的青少年和初基入门学习国学的教材将无法继续编选。
南怀瑾子女们的质疑
南怀瑾的子女共6个,前面两个儿子是国民党撤退前在大陆生的,如今都已年过八旬。剩下的4个孩子是到台湾后第二任妻子所生,前两个是女儿,后两个是儿子。
最小的儿子名叫南国熙,现年60岁。他12岁时被南怀瑾交给一位跟他学习《易经》的美国退休中将收养,后来毕业于美国西点军校。在军队服役期满后,南国熙进入金融领域,目前常居香港运作基金。
和李家之间的这场纠纷便由南国熙来担任总操盘手,负责协调律师、联系媒体,还有沟通各方关系。
由他出面统筹,因为他是子女里年纪最轻、身体最好、在香港奔走两岸三地更便利之外,还有两个因素:第一,南怀瑾去世前的这二三十年,他是去父亲那里最频繁的一个,对他周围的学生也最熟悉;第二,他已因为被人收养失去了继承权,看起来也没有利益瓜葛,可以展现一种非为私利处理善后的态度。
出来起诉的,分别是二儿子南小舜和三儿子南一鹏。在内地的官司由南小舜起诉,在台湾的由南一鹏出面。这主要是为了简化诉讼程序,兄弟姐妹之间的态度大体还是一致的。
南国熙介绍,南怀瑾没有把他们留在身边,因为父亲是修行之人,“视天下人为子女,视子女为天下人”。此外,大概也是为了保护他们免受争名夺利带来的无妄之灾。
对于南家子女来讲,这次纠纷中最被动的就是缺少证据。他们后来没跟南怀瑾一起生活,也没有参与他著作的出版,不掌握老古公司和太湖大学堂的相关文件,开始起诉时什么也没有,只能针对李家提出的证据和说法进行合理怀疑,指出证据中的矛盾之处,让法院引起重视。
“所以开始打的几个官司都因为取证弱势而有瑕疵。这是我们律师诉讼的策略,我们处理善后需要了解情况,你拒绝给我们知情,但总要向法官提供文件证据吧?上海一中院的案子我们一审赢了,就是之前温州那个案子里面找到的突破口。”南国熙说。
据他介绍,随着子女方掌握了越来越多的材料,目前形势已经比开始的时候好了很多。最开始的那些诉讼,有的被驳回,有的是自己撤诉,也有的被判败诉,但是最关键的几项,目前都还在司法程序之中。
南国熙是在2017年7月8日接受《凤凰周刊》采访的,地点是温州的一家酒店。第二天,他将在这里进行一场以父亲生平趣事为主要内容的公开演讲。
据他介绍,这些演讲都是东方出版社联系的,跟各地的高校、书院合作,到现在已经办了几十场,主要是弘扬和传播父亲南怀瑾的文化事业和精神。
不过,这组活动的发起和著作权之争也有些关系,当时南小舜代表南家子女在温州起诉复旦出版社侵权的官司刚出二审结果,法院没有支持他们的诉求,很被动。所以就想,法律上如果打不赢,至少舆论上要占据主动。
后来在上海一中院的案件一审赢了,南国熙的心里才稍稍放松了下来。
让南国熙开始生疑的,是那份著作权捐赠协议出现的时间——南怀瑾去世后,李家并没有第一时间就把它拿出来——他据此猜测,有可能是事后再弄出来的。
2012年10月,南怀瑾火化之后,子女和学生们曾经开会讨论后事的处理,李素美、郭姮妟都在场。郭姮妟在会上否认著作权就是属于子女的,但没有具体说出是因为有份捐赠协议,也没有当场介绍协议内容。
南国熙记得,开会前一天,李素美有次主动说起,著作权应该是属于子女的。到了会上,郭姮妟专门出来更正,说妈妈不管老古公司,老古公司的事她不清楚。
南国熙认为,这不是南怀瑾的做事风格。怎么可能著作权给了老古公司,除了郭姮妟,包括李素美在内的其他人都不知道呢?
当天会议约定,以一个月为期,完成对南怀瑾遗物和著作权的清点。其中遗物由南怀瑾身边的宏忍法师等人负责,著作权以及其他有形无形资产目录由郭姮妟负责。
到了定好的那一天,李素美母女身在台湾,没有出现在太湖大学堂。只在前一天的傍晚向南国熙发了一封邮件,请他去台北理律律师事务所查阅有关文件。南家子女来到大学堂时一度进不了门,后来还是其他学生出面,让保安开的门。双方就此交恶,再无直接联系。
事后,郭姮妟请台湾理律律师事务所在报上发表声明,称南怀瑾已将全部著作权捐赠给了老古公司,但未同时刊载协议书影印件。直到2015年,郭姮妟才向法庭出示了这份捐赠书。
进行中的官司
南家子女在上海起诉的被告是复旦出版社和老古公司。指控的侵权行为发生在2009年到2012年之间,即南怀瑾去世前。他们发现,这三年间,复旦出版社在大陆出版南怀瑾的作品后,没有按照惯例把版税打到南怀瑾的个人账户,反而转给了李素美和郭姮妟母女成立的上海老古公司。
郭姮妟拿出了那份南怀瑾在2003年签署的捐赠协议,证明2009年时老古公司早已取得了南怀瑾的著作权,版税没有打错账户。
南国熙发现,这和南怀瑾与东方出版社的合作模式相矛盾。2008年,南怀瑾与东方出版社签约出版他的著作,就是以本人而非台湾老古的名义授权的,当时郭姮妟也在场,并且全程参与。此外,东方出版社的版税一直也是打给南怀瑾本人。
他的律师认为,如果从2003年开始,南怀瑾就已经把著作权捐赠给了老古公司,又在2004年把公司股权转给了郭姮妟,那么他就已经失去了自己处分这些财产的权利。但很明显,南怀瑾后来又以自己的名义和东方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移动等机构签署了著作权授权合同,也从出版社收取版税。说明他并没有把著作权捐出去,捐赠协议系伪造;即便不是伪造,后续的行为也意味着,这次的捐赠其实并未实施,或者已被南怀瑾收回了。
上海一中院基本认可了南家律师的观点,在判决书写道,法律是底线,如果著作权已经捐出,那么再收版税就属于侵权。像南怀瑾这样有修为的学者,对自己的道德要求高于常人,南怀瑾本人在世期间从未停止过对他人侵犯其著作权的维权行为,不可能不了解法律对著作权的规范,因此不可能在明知版权已属他人的情况下还这样做。
老古公司股权转移案目前尚在台北法院的审理之中。南家子女认为郭姮妟出示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样是伪造的。
除了这起民事诉讼,南一鹏此前还在台北针对郭姮妟提起了4起刑事诉讼,罪名分别是:业务侵占、伪造文书、违反著作权法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检察机关审理之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案件转为自诉。
不过目前,这些自诉案件也已经被南一鹏撤回,同时撤回的还有一些民事案件,据他介绍,这是律师团队经过分析之后的选择,主要是考虑到收集证据困难,有待重新评估手中掌握的证据后重新提出新的诉讼。目前仍在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的老古公司的股权争议案,就是对证据重新评估后提起的。
之所以提起刑事诉讼,是因为发现郭姮妟曾将老古公司的几笔大额资金转了出去,大部分转账发生在南怀瑾在世时,还有一笔折合人民币150万的转账是在南怀瑾刚刚去世之后。南国熙觉得这是做贼心虚,如果老师真的把公司给你了,为什么要转移资产。
郭姮妟告诉《凤凰周刊》,公司和著作权都在2004年的时候给她了。但直到南怀瑾去世前,确实都在他本人的实际控制下,这也是人之常情。那份捐赠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本质上都是南怀瑾对身后事的处理。
至于所谓转移资产,其实是为了修正公司会计账目的瑕疵。此事已被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检察官详细调查过,还了她的清白。
支持南家子女的人如是说
虽然纠纷开始时一度遭遇证据危机,南家子女这边也不缺少支持。
出版社方面,暂时处于分庭抗礼,复旦出版社支持郭姮妟,东方出版社支持南家子女方。所不同的在于,复旦方面因为著作权的归属暂时没有着落,最近几年的版税暂时两边都没给;东方出版社则痛快地给了南家子女。
常随南怀瑾身边的助手谢锦烊夫妇、照顾老师日常生活并编辑图书的宏忍法师,以及老古公司的前总编辑刘雨虹、协助编校工作的牟炼,都站在了南家子女的一边。
他们曾在大学堂长期居住、学习或工作,与南怀瑾同一间办公室,相对于南家子女,对南怀瑾和李家母女日常工作、生活都了解更多,也保存了一些材料供子女们查看。
现在他们都不去大学堂了,他们声称无法认同李家的做事和为人。
刘雨虹认为,虽然大学堂的产权登记在李家间接持有的公司名下,但南怀瑾一直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其实未必没有争议。她记得,老师曾在办公室公开讲,我盖这个太湖大学堂,李传洪没有出一块钱,他姐姐(李素美)也没有出一块钱,是尹衍梁拿的钱。
“尹衍梁的老师也亲口告诉过我这个情况。”刘雨虹说。
在她看来,如果买地和建设的费用是来自学生们的捐赠或供养,那么就应该算南怀瑾的,依法可以由子女来继承。但她也担心,尹衍梁和李传洪关系特别好,会不会出来讲话。直到现在,南家子女还没有出来主张大学堂的产权。
他们对李家表示不满的另一个理由,在于“供养”这个词。这些学生认为,李家讲的故事里面,夸大了他们的贡献,对南怀瑾也是一种贬损。
“什么是供养呢?东西送给你了,这才是供养。但房子并没有过户到老师名下。老师自己有台湾老古公司,还有简体、繁体共一百三四十本著作的版税,吃穿用度都是自己的收入,连买菜的钱都是他给阿姨的。如果说平时你给老师买过什么东西,或者老师要做什么事情你参与付出了,这些贡献好多学生都做过,又不是只有李家。”宏忍法师说。
据刘雨虹了解,大学堂修建的过程中,不少学生都出了力。比如做瓷砖生意的李慈雄就捐了人民币500万元以及价值几百万元的瓷砖。南怀瑾去世后,李传洪才把钱退给了他。
关于李家在南怀瑾身上的具体投入,这些学生也认为是笔糊涂账,没有他们说的这么多。
1995年,李素美有次要做手术,担心自己命不长久。南怀瑾曾经写过一封留言,介绍了李家姐弟的贡献。其中提到,在香港时,他每年大约要花800万港币,都是从自己的版税和老古公司的盈利里支出,不足之处由李素美兜底。
据学生们了解,当时南怀瑾每年的版税和公司盈利大约只有三四百万,与800万港币的数字相差甚远。但他们无法想象,南怀瑾竟需要花这么多钱。
宏忍法师认为,这个数字很可能来自于李素美,南怀瑾相信她,就这么写了。除非李素美提供具体账目,否则对此存疑。
对于著作权和老古公司,他们和南家子女一样,都认为不应属于李家。他们也怀疑那些文件有可能是造假产生的。
据宏忍法师回忆,她曾经就见到过一张南怀瑾签的空白文件。“再说了,如果是我,老师真的给我了,我也不会要。这些本来就应该是子女的。”她说。
错过的和解机会
双方争执到了现在,涉及的已不只是南李两家,还有地方政府。
目前,太湖大学堂中南怀瑾的房间和遗物都在原样保存着。但建筑属于李家间接控股的东西精华农科(苏州)有限公司,遗物属于南家子女,如果纠纷不能和解,那么势必要分离。没了遗物,所谓的南怀瑾故居难免大为减色。
近日,南家子女向苏州市中级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要求李家返还遗物。这让曾经在其中斡旋的七都镇前书记查旭东颇为伤感。
他曾经提出过一个双方各退一步的和解方案,但没有被采纳。
这个方案的内容是:著作权分为三份,海外部分归子女,港澳台部分归李家,大陆部分双方都不要,专门成立一个第三方的、以传播南怀瑾思想为宗旨的非盈利机构,可以叫做南怀瑾研究会或者南怀瑾基金会。两家的人都可以参与到这个机构当中,只是都不要做会长或者理事长,以免再起纷争。
至于大学堂,也是一分为二,南怀瑾生前居住的一号楼,加上禅堂和象法堂算一部分,所有权还归李家,但使用权捐出来,作为这个非盈利机构的日常办公地点。政府可以在土地用途变更等方面提供方便,作为相应补偿,这样李家也不吃亏。
子女方则捐出遗物,原地原样保存。
“这样就能解决一个大学堂的开门问题。子女们再回来,到的不是李家,是个第三方的地方,就不会觉得是做客了。毕竟他们回的是自己父亲之前在的地方,要的是一种回家的感觉。”查旭东说。
现在时过境迁,双方已经打了几十个官司,这个方案已经没有意义了。
查旭东现在最担心的,是子女方取得遗物官司胜诉后的善后问题。他担心他们会把遗物带走,比如带回南怀瑾的老家温州安置。这对苏州市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损失。
“到时候我还得去做他们的工作,如果不愿意放在大学堂,可以放在旁边老太庙的广场回廊。南怀瑾研究会暂时也在那里办公。留在这里,对于纪念南老师是最合适的。”查旭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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