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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原主任坐拥36套房产谎称无房靠租房度日

阿立指南 实时热点 2022-09-28 10:09:07 538 0

住建部 住建部租房项目_套房装修后什么时候住比较好_贪官装清廉:坐拥36套房还要租房住

内蒙古自治区国防科工办原主任、经信委原副主任(正厅级)文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在其诸多违纪违法事实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他坐拥36套房产,却对外谎称无房,靠租房度日。

令办案人员既瞠目结舌,又啼笑皆非!

斗胆藏匿房产36套

文民腐败案源于一条举报线索。2017年10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接到群众反映,文民在任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期间,为鄂尔多斯一家企业申报项目提供特殊关照,收受巨额贿赂。经过初核发现,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环评材料等问题,且与文民往来密切,企业负责人主动交代向文民行贿30万元。很快,纪委监委发觉文民有两大疑点:“一是其家庭主要关系人资金流水异常,数额特别巨大,与家庭收入明显不符;二是发现大量房产,虽然在他家人名下并不多,但在其小姨子、连襟等亲属名下则多达十几套。”办案人员说,当时,初核时还掌握了一个情况。文民曾担任阿拉善盟盟委委员、副盟长,其间分管某部门工作。当年,该部门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兴建了一批集资房。文民也要了一套,房款却长期拖欠,不仅如此,他还让该部门花费十几万元装修了一番。最终,这套房被他“空手套白狼”脱手出售,净赚82万元。

2018年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文民正式立案审查调查。“刚开始,有时一天查出一套,有时两天查出一套。文民的交代像‘挤牙膏’。”随着专案组深挖细查,后来加上文民自己的供述,陆续发现其拥有大量房产。文民实际拥有的房产竟有36套,分布于海南、珠海、青岛、威海、包头、呼和浩特及澳大利亚等地。其中,其在包头任职时购买19套,在阿拉善盟任职时购买5套,在自治区任职时购买12套,购房支出3700余万元。上述房产无一在其名下,均是亲属或朋友代持,让办案人员瞠目结舌!

在文民的几十套房产中,除了少部分来自直接索要外,大部分房产都有一个共性特点,那就是“利用其职权通过他人运作,低买高卖获利,中间还掺杂着索要、放贷、顶账、更换、装修、他人代付款等问题,调查难、取证更难”。办案人员举例说,文民调到呼和浩特后,也动了买房子的念头,但他当时在自治区发改委任职,对当地的房地产商“无力制约”,就找门路通过其他领导从中协调,以低价买房。文民曾看上一处高层住宅,通过上述手段运作,拿到了每平方米6000元的内部价。等到定好房后,他又要求直接调换成市价每平方米9000元的洋房。更有甚者,即便他不分管这个单位,只要听说有相对便宜的集资房,就要动用各种关系“凑一脚”。

隐瞒欺骗对抗组织调查

身居要职的文民变身“房叔”,坐拥36套房产,却对外谎称无房,一直租房居住。办案检察官说,文民不仅是敛财“炒房高手”,还是“演技派官员”。

事实上,文民前后拥有的房产还不止36套,而是曾经多达50套,只是先后卖出去了14套,获利近千万元。在这50套房子中,有40套是他用非法收入购买的。这些房产分布于海南、珠海、北京等各地,单靠出租就为其获利达600多万元!按说文民是个典型的“房叔”,其房产之多足以令许多炒房客黯然失色。可是,文民对外却谎称自己一套房子都没有,平时都是租房子住,在公众和组织面前表现出十足的“两面人”!

翻开卷宗:文民的几十套房产无一在他名下,均由亲属或朋友代持。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贪官装清廉:坐拥36套房还要租房住,后期文民对于买房投资几乎陷入狂热,身边实在找不到可以代持的人了,他就索性交给了一位相识的售楼人员。“说实在,像连襟、小姨子、姑父这些亲属代持房产,查起来还相对容易,像售楼人员这种没什么关联的人,的确很难发现。”办案人员表示,起初只是发现文民去过这套房子、交过水电费,调取相关资料却发现签名并非他本人,而是这家开发商的一位售楼人员。经过反复调查核实,他们两人间并无特殊关系,也没有支付报酬,只是熟人间帮个“忙”。

不仅如此,为了避免在房产交易登记系统留下痕迹,文民的大部分房产都没有办理产权证,甚至连网签手续都没有。开发商对此也颇感意外:“这个房主怎么交钱签完合同后,就再也不出现了?催他办手续也不来。”只有到了准备出售时,他才会配合买家办理相应的手续。此外贪官装清廉:坐拥36套房还要租房住,考虑到女儿在澳大利亚留学,文民还特意通过地下钱庄转出去一笔资金,在墨尔本购置了一套房。

“对抗组织、心存侥幸”,是文民给专案组留下的另一个深刻印象。文民每年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都不如实填写,仅填报三四套房产蒙混过关,用以规避组织监督。早在正式立案前,文民就假惺惺地主动登门,表示想跟组织说明问题,但始终避重就轻。他深知自己的资金资产见不得光,也无法隐瞒,就统统推到自己八十多岁的老父亲身上。2015年,文民听说组织要调查自己后仍然心存侥幸,跟组织玩起了“暗战”。他主动来了个“负荆请罪”,写材料向组织交代问题,但均没有承认自己涉嫌犯罪,而且瞒报个人家庭财产。在组织初步核查期间,文民先后将涉及举报线索的行贿款予以退还,以逃避法律处罚;并与亲属订立攻守同盟,让其亲属或朋友承担其非法财产权属,企图蒙混过关。

在审查调查前期,文民将房产证、购房合同、金条、首饰、手表、石头、服装等财物转移到北京、呼和浩特、包头等15个地方存放。到案后,他则表现出两面派的行事作风,表面上“积极”配合组织、既诚恳又委屈,但在交代实质问题上,却极力闪躲回避,全靠办案人员提醒,“抠”出一星半点线索……

案情披露,文民之所以热衷于房产“置业”,与他的工作经历不无关系。由于他曾在发改系统长期从事经济工作,对相关政策、房地产走势颇有研究,所以很早就开始买房。“在投资上他有眼光、获利颇丰,但是不要忘记,他所投入的原始资本,却是来自违纪违法所得。”文民不断倒腾房产的初衷,原本是想借助自己的眼光和市场判断,通过不动产置业让资产保值增值,等到退休后再设法变现。正因如此,他并没有急于挥霍、沉湎于物质享受。东窗事发后,文民忍不住忏悔:“买了那么多房子,自己也被套进了房子里;收了那么多石头,也只是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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