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指南 正文内容

:应对质询时应该如何避免掉进对方的坑里

阿立指南 生活指南 2022-09-30 10:09:01 391 0

继续上一篇的内容,上一篇我们讲过:提问的时候尽量把对手逼到死胡同,而不是直接掏坑让对手跳进去。如果你的对手不傻,他们会看到哪里有坑,他们不会跳。

我们这篇文章的主题是告诉你在应对挑战时如何避免掉入对方的坑中,或者在应对挑战时可以使用哪些具体技能。

当然,我知道有的同学看到这里会有这样的疑问:上一篇文章不是说我们提问的时候要先侦察再攻击吗?你不是说要画一条线,而不是随便挖个洞,把对手逼进死胡同吗?为什么在谈答题的时候直接谈如何避开对方的坑?我们为什么不谈谈如何避开对手的线路?或者我们为什么不谈谈如何处理调查性询问?

这很简单,因为如何回答调查性问题是你在分析辩论和完善你的论点时应该考虑的事情,绝对不是在你准备甚至回答问题时你开始思考如何回答调查性问题。

当我们谈论辩论时,我们必须先有论据,然后才能谈论辩论。你甚至不知道你的论点是什么,所以你在争论什么?即使你说得有理有据,把你的对手贬为一无是处,如果你到头来被问到你的立场是什么,你的观点是什么,你不知道也无法回答,那么辩论就会很难。重点是什么?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却想说服评委,有可能吗?

因此,如何应对调查和询问是一种辩论技巧,而不是询问技巧。至于论证技巧,我已经讲了很久了。请自己阅读“从零开始学习辩论 4-7”。

不过,在这一点上,我需要在中文辩论中再补充两个原则:

1.座位已安排。(网上辩论一般是管麦为丁。)有同学问我:我能不能把辩论的话说回来?这里的情况。如果说完不坐下,可以马上回去改正。但只要你发言后坐下(关掉麦克风),你的发言就会被评委录下来,评委有权拒绝听你后续的更正。(评委也可能会听你的更正辩论赛质询技巧,但如果他们不听你的,他们也无能为力,因为根据比赛规则,他们确实有权在不听的情况下修改内容你,但只要你没有坐下,那么他们必须以你最新的讲话为准。

2.口径统一。有同学说:我演讲的内容和队友的不一致或不一致怎么办?陪审团听谁的?答案更简单:你很冷。根据白皮书判断的原则,如果你的队友互相矛盾,即使评委无视你的两个矛盾的发言,直接开始作证也不违反规则。所以不要问我陪审团听你的哪个辩手。评委可以完全无视你们中的任何一个,并做出自己的判断。因此,上述情况绝不能发生在球场上。在业内,我们将这种行为称为“自毁”。

说清楚了这两个原则之后,再来说说具体的越坑技巧:

提示 1:模糊答案。

什么是模糊答案?我先举个反例:

A:你的论点是死刑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更大,对吧?

乙:是的。

A:所以死刑国家应该有更低的犯罪率,对吧?

乙:是的。

以上是应对挑战的绝对错误方法。也就是说,此时B已经掉进了A挖的坑里。

B 哪里错了?其实只要看这个案例就很容易找到问题所在:A在提问过程中故意扩大了B的论证责任。影响犯罪率的因素有上千种,死刑的威慑作用只是其中之一。当然,死刑的巨大威慑作用并不能降低死刑国家的犯罪率。然而,A 要求 B 演示,B 傻傻地答应了。

那么,目前应对这一挑战的完美方法是什么?其实应该是这样的:

A:你的论点是死刑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更大,对吧?

乙:是的。

A:所以死刑国家应该有更低的犯罪率,对吧?

B:当然不是。死刑可以降低某个国家的犯罪率,但不代表没有死刑就意味着一个国家的犯罪率更高。

好的,感觉容易吗?很遗憾你有这种感觉,因为我故意降低了回答这个问题的难度。在比赛中,一般没有像A那么简单的问题,你的反应也没有B那么快。为什么?两点:第一,游戏状态下的A一般不会使用这么明显的偷窃概念,他的提问方式会比较晦涩。其次,游戏中的A永远不会等你完成第二段,他会在中途打断你。辩论赛中提问环节的强度仅次于自由辩论。你的对手不会给你那么多时间去思考和反击。这就是为什么我建议新手学习一个叫做:模糊答案的例程。

什么是模糊答案?让我演示一下:

A:你的论点是死刑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更大,对吧?

乙:是的。

A:所以死刑国家应该有更低的犯罪率,对吧?

B: 啊,也许是这样。

这种回答程序的优点是它可以让你有时间思考,让你有时间思考和反击。不管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对是错,你以后还有补充的余地。即使对方举一个国家有死刑但犯罪率高的例子,你还是有办法应对的。你可以说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国家的犯罪率很高,所以这个国家的犯罪率虽然理论上应该很低,但实际上是相当高的。你明白吗?这样,你就不会“自爆”,也不会被对方无言以对。

好吧,我想你现在应该有一个问题:如果我一直这样回答,我会不会看起来像是在玩现场的流氓?

你是对的,如果你一直这样回答问题,当然看起来你在扮演一个流氓。但是,这并不妨碍新手在辩论中使用这种技术。

为什么?

第一:老实说,第一次,能说得一口流利、逻辑清晰的人恐怕连四分之一都没有。你辩论的场面真的不是很好,就玩吧。有点流氓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相反,如果你这样回答,你至少会有话要说,辩论至少会向前发展。站在台上不被对手骂,一句话也不说,那才叫实景难看。

第二:每次你使用这种方法来应对挑战,你就离使用第一种最好的应对挑战的方法更近了一步。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意识到,哪怕是一个模糊的答案,随着问题的推进,还是需要把逻辑解释清楚。这个过程本身也是一个回答问题的训练过程。你得到的越多,你就越不需要使用这种技术进行提问。

我仍然可以证明:

A:你的论点是死刑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更大,对吧?

乙:是的。

A:所以死刑国家应该有更低的犯罪率,对吧?

B: 啊,也许是这样。

A:你说的“也许”是什么意思?请直接回复我们。

B:我们的意思是死刑国家的犯罪率通常较低。

- 答:什么样的国家是正常的?

B: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国家。

A:那你怎么解释挪威虽然没有死刑,但它的犯罪率仍然是世界上五个最低的国家之一?

B:这是因为挪威是一个安全而偏远的发达国家,与死刑无关。如果有死刑,挪威的犯罪率只会比现在低。

当然,其实我上面做的对抗还是有很多漏洞的,还是有高手破解的方法的。不过,在双方的轮番质问中,辩论在推进,双方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还是可以得到锻炼的,未来甲乙也可以逐渐成为“高手”。这是模糊答案的含义之一。

另外辩论赛质询技巧,其实大家也不一定非得用“may”和“maybe”来做出含糊的回答。我可以在这里给出一个完全模糊的答案的经典例子。

以下柴指前央视记者柴静,丁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丁中立:

柴:你看,我一直认为你是一个研究气候的非常专业的科学家,但实际上你一直在为这次气候大会做政治解读,甚至提出了很多政治计划和策略。您是否认为其他人可能会对您的个人身份产生一些怀疑或意见?

丁:你的意思是说我这个科研人员不应该听到窗外的声音?我的研究主题不应该有一些政治因素吗?

柴:当然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当然有这个权利。我的意思是:作为一个科学家,你为什么要以某个国家的利益为前提来讨论问题?你从人类共同利益的角度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不是更好吗?

丁:哦,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没有否认人类的共同利益!我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保护发展中国家公民的权利,努力为联合国千年发展计划的实施作出贡献。为什么这不是人类的共同利益?我这样做是为了国家利益吗?我这样做是为了个人利益吗?我从来没有像你说的那样想过。

没看到丁中立院士在这里用了一个含糊的回答吗?当然,这是正常的。可以说,从辩论的角度来看,丁院士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完美的,甚至在新的国家辩论级别下的辩论比赛中,恐怕也有大量的所谓专业辩手达不到标准。丁院士级别。.

你是什​​么意思?回去看看柴静问了什么:为什么作为一个科学家,一定要以某个国家的利益为前提来讨论问题?

丁院士的回复是什么:我从来没有像你说的那样想过。

这简直是​​完美的回答。为什么?我一一说:

1.事实上,丁院士并不否认自己的行为是为了某个国家。你没想到吗?仔细想想,他说的是什么:我这样做是为了国家利益吗?你找到了吗?这是一个类似于反问句的疑问句,但它仍然是一个疑问句。这句话给人的感觉是丁院士否认自己在追求国家利益,但事实上他没有,所以即使丁院士在接下来的辩论中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考虑国家利益,他之前的讲话和在他之后不会不矛盾。但是当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每个人都会认为他否认他在追求国家利益。如果对方没有继续提问,然后根据白皮书的原则,丁院士成功地证明了他要么追求国家利益,要么否认国家利益。柴静的问题。

2.下一句是比上一句更高级的一句:我从来没有像你说的那样想过。这句话真是神来之笔。什么意思?想想这句话有多少层内容:(1)你说的不是我想的,所以你不能道德上指责我,因为我不这么想;(2)虽然我不认为你说的那样,但你说的不一定是错的。我没有否认你的说法。也许你说的是对的,但我从没想过。说错了,我没有义务;(3)如果你要说我认为的和你说的一样,那你就应该争辩,我不需要争辩,这叫无罪推定; (4) 我要从道德上指责你说了我从未想过的话,你在诽谤我。如果你不为你的指控辩解,那就意味着我只是在现场,你不,你在诽谤,所以你处于劣势。

我发现没有。丁院士含糊其辞的回答,不仅一扫自己的论证职责,还给柴静加了一堆论证义务,顺便从道德的角度指责柴静。这是天才的一击吗?

嗯,这是模糊答案的基本公式。

接下来我想说三个关键点:(1)Fuzzy 是给新手的,高手要避免的答案。(2)Fuzzy 只能在响应攻击挑战时使用答案,你回答调查性问题时切不可使用模糊的答案,否则我保证你会输得很惨。至于为什么,请自行阅读《从零开始学习辩论3》和《从零开始学习辩论10》。(3)你含糊的回答一定不能严重违背事实,当对方问你一加一等于二什么时候,请果断回答,不要回答“我不知道”或“猜测”,否则大家都看得出来事实证明你在拖延。

欢迎 发表评论:

文章目录
    搜索